《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19 的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明确规范制定目的是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装修工程防火施工验收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多个子分部工程,且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基本规定:
装修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进行,编写施工方案,具备相应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填写有关记录。
施工前应对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核查其燃烧性能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人员现场取样,由具备资质的检验单位见证取样检验。
装修施工过程中,材料应远离火源,指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对各装修部位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功能,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规范规定抽样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应在过程中及完工后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施工作业完成后抽样检验。
各子分部装修工程规定: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用于装修的纺织织物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施工应检查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以及现场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B1、B2 级纺织织物以及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以及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 2㎡检验燃烧性能。
主控项目要求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要求,现场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且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一般项目规定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洁净,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无明显异常。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装修用木质材料分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施工应检查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以及现场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B1 级木质材料以及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以及表面进行加工后的 B1 级木质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 4㎡检验燃烧性能。
主控项目要求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含水率不应大于 12%,现场阻燃施工应检查阻燃剂用量等,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所有表面进行,且干含量应符合要求,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进行阻燃处理,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所有表面均匀涂刷且不少于 2 次,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 500g/㎡。一般项目规定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洁净,木质材料不受污染,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污,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用于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分为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施工应检查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以及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B1、B2 级高分子合成材料以及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 0.1m³ 检验燃烧性能。
主控项目要求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设计要求,B1、B2 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相关内容且泡沫塑料应被阻燃剂浸透,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 500g/㎡,涂刷均匀且不少于 2 次。
工程质量验收:
技术资料应完整。
所用装修材料或产品的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结果,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过程中的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合格。
施工过程中的一般项目检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 80%。当装修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或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工程验收应为合格。